答朱采捕蝗诗答朱採捕蝗詩

[宋] 欧阳修 · 诗

简体

捕蝗之术世所非,

欲究此语兴于谁。

或云丰凶岁有数,

天孽未可人力支。

或言蝗多不易捕,

驱民入野践其畦。

因之奸吏恣贪扰,

户到头敛无一遗。

蝗灾食苗民自苦,

吏虐民苗皆被之。

吾嗟此语只知一,

不究其本论其皮。

驱虽不尽胜养患,

昔人固已决不疑。

秉蟊投火况旧法,

古之去恶犹如斯。

既多而捕诚未易,

其失安在常由迟。

诜诜最说子孙众,

为腹所孕多蜫蚳。

始生朝亩暮已顷,

化一为百无根涯。

口含锋刃疾风雨,

毒肠不满疑常饥。

高原下湿不知数,

进退整若随金鼙。

嗟兹羽孽物共恶,

不知造化其谁尸。

大凡万事悉如此,

祸当早绝防其微。

蝇头出土不急捕,

羽翼已就功难施。

只惊群飞自天下,

不究生子由山陂。

官书立法空太峻,

吏愚畏罚反自欺。

盖藏十不敢申一,

上心虽恻何由知。

不如宽法择良令,

告蝗不隐捕以时。

今苗因捕虽践死,

明岁犹免为蝝菑。

吾尝捕蝗见其事,

较以利害曾深思。

官钱二十买一斗,

示以明信民争驰。

敛微成众在人力,

顷刻露积如京坻。

乃知孽虫虽甚众,

嫉恶苟锐无难为。

往时姚崇用此议,

诚哉贤相得所宜。

因吟君赠广其说,

为我持之告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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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蝗之術世所非,

欲究此語興於誰。

或雲豐凶歲有數,

天孽未可人力支。

或言蝗多不易捕,

驅民入野踐其畦。

因之奸吏恣貪擾,

戶到頭斂無一遺。

蝗災食苗民自苦,

吏虐民苗皆被之。

吾嗟此語祗知一,

不究其本論其皮。

驅雖不盡勝養患,

昔人固已決不疑。

秉蟊投火況舊法,

古之去惡猶如斯。

既多而捕誠未易,

其失安在常由遲。

詵詵最說子孫衆,

爲腹所孕多蜫蚳。

始生朝畝暮已頃,

化一爲百無根涯。

口含鋒刃疾風雨,

毒腸不滿疑常飢。

高原下溼不知數,

進退整若隨金鼙。

嗟茲羽孽物共惡,

不知造化其誰屍。

大凡萬事悉如此,

禍當早絕防其微。

蠅頭出土不急捕,

羽翼已就功難施。

只驚羣飛自天下,

不究生子由山陂。

官書立法空太峻,

吏愚畏罰反自欺。

蓋藏十不敢申一,

上心雖惻何由知。

不如寬法擇良令,

告蝗不隱捕以時。

今苗因捕雖踐死,

明歲猶免爲蝝菑。

吾嘗捕蝗見其事,

較以利害曾深思。

官錢二十買一斗,

示以明信民爭馳。

斂微成衆在人力,

頃刻露積如京坻。

乃知孽蟲雖甚衆,

嫉惡苟銳無難爲。

往時姚崇用此議,

誠哉賢相得所宜。

因吟君贈廣其說,

爲我持之告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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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宋1007—1072

欧阳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号醉翁,晚又号六一居士,卢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试学士院,充馆阁校勘。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责谏官高若讷,降为峡州夷陵令。四年,移干德令。宝元二年(一○三九),迁武成军判官。康定元年(一○四○),复馆阁校勘。庆历三年(一○四三),知谏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四年,为河北都转运使。五年,庆历新政失败,因力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韩琦、杜衍等申辩,贬知滁州,徙扬州、颍州。至和元年(一○五四),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六年,进参知政事。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罢为观文殿学士,转刑部尚书知亳州。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对青苗法,再徙蔡州。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五年,病逝颍州汝阴,年六十六。谥文忠。有《欧阳文忠公集》。又撰有《新唐书》、《新五代史》等。《宋史》卷三一九有传。宋胡柯编有《庐陵欧阳文忠公年谱》。 欧阳修诗,以《四部丛刊》影元本《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为底本。参校宋庆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简称周本,藏北京图书馆)、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简称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图书馆)及明正统刻《居士集》(有元曾鲁考异,简称曾本、曾本校)。底本系年原注目录下,今移至正文题下。底本孙谦益等所作校记,除删去少数异体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证及续添校记,亦以续校名义补入正文。另辑得集外诗句,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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