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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在岂有相逢日,
未死应无暂忘时。
从此三篇收泪后,
终身无复更吟诗。
(见《文苑英华》。
)(按《全唐诗》载《哭微之》诗二首,
其诗原附于白居易《祭微之文》,
畧谓无以寄悲情,
作哀词二首云云。
《全唐文》卷六百八十一及坊刻《白香山集》均载之。
惟《文苑英华》卷九百八十九《祭微之文》则谓作哀词三首,
其第三首为)(诸本所无。
承友人顾学颉先生函告,
爰补录于此。
或以其出处不明为疑,
则俟方家之考定于来更可耳。
)。
繁體
今在豈有相逢日,
未死應無暫忘時。
從此三篇收淚後,
終身無復更吟詩。
(見《文苑英華》。
)(按《全唐詩》載《哭微之》詩二首,
其詩原附於白居易《祭微之文》,
畧謂無以寄悲情,
作哀詞二首云云。
《全唐文》卷六百八十一及坊刻《白香山集》均載之。
惟《文苑英華》卷九百八十九《祭微之文》則謂作哀詞三首,
其第三首爲)(諸本所無。
承友人顧學頡先生函告,
爰補錄於此。
或以其出處不明爲疑,
則俟方家之考定於來更可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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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AI 生成,仅供参考
译文
如今难道还有相逢的日子,未死之时应再没有片刻忘怀的时候。从此这三篇收泪写成的哀词之后,终身不再吟诗。
注释
微之:元稹字微之,白居易挚友。
三篇:指哀悼元稹的哀词三首(据原附注,《文苑英华》谓作哀词三首)。
赏析
这是痛悼挚友元稹之作。首二句以两个断语层层加码:既已生死相隔,相逢自是无日;只要一日未死,思念便无一刻暂忘。「岂有」「应无」看似平直,实则把悲恸推到无可回旋之地。后二句更作决绝语:三篇收泪的哀词写完之后,终身不再吟诗。两人平生唱和至多,诗之为乐本在与君往还,故以「终身无复更吟诗」为誓,哀思至此推到极处。语浅而痛深,是唐人悼友诗中的至情之笔。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2 04:36:06。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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