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堂记非非堂記

[宋] 欧阳修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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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之平物,动则轻重差,其于静也,锱铢不失。水之鉴物,动则不能有睹,其于静也,毫发可辨。在乎人,耳司听、目司视,动则乱于聪明,其于静也,闻见必审。处身者不为外物眩晃而动,则其心静,心静则智识明,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夫是是近于谄,非非近于讪,不幸而过,宁讪无谄。是者,君子之常,是之何加?一以观之,未若非非之为正也。

予居洛之明年,既新厅事,有文记于壁末。营其西偏作堂,户北向,植丛竹,辟户于其南,纳日月之光。设一几一榻,架书数百卷,朝夕居其中。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故其堂以“非非”为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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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之平物,動則輕重差,其於靜也,錙銖不失。水之鑑物,動則不能有睹,其於靜也,毫髮可辨。在乎人,耳司聽、目司視,動則亂於聰明,其於靜也,聞見必審。處身者不爲外物眩晃而動,則其心靜,心靜則智識明,是是非非,無所施而不中。夫是是近於諂,非非近於訕,不幸而過,寧訕無諂。是者,君子之常,是之何加?一以觀之,未若非非之爲正也。

予居洛之明年,旣新廳事,有文記於壁末。營其西偏作堂,戶北曏,植叢竹,闢戶於其南,納日月之光。設一几一榻,架書數百卷,朝夕居其中。以其靜也,閉目澄心,覽今照古,思慮無所不至焉。故其堂以“非非”爲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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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用秤来平量物体,晃动时就会产生轻重的差异,如果在稳定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差错。用水来映照物体,晃动时就不能看到(影象),如果在平静的时候,一丝一毫都可以辨认。在人来说,耳朵是主管听的,眼睛是主管看的,动荡就会乱了听与看的(尺度),如果在安静的时候,(人对于)听到的看到的必定是真实的。处世立身的人(如果)不被身外事物的眩目耀眼而迷乱,那他的内心就必定安静,内心安静智慧见识就清晰明白,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无论用在哪里没有不成功的。肯定正确的常常近于谄媚,否定错误的常常近于诽谤,不幸受到指责,宁可被指为诽谤也不要被指为谄媚。言行正确,是君子的常态,肯定他又有什么增益?从总体上看,肯定正确不如否定错误更为可取。 我居住洛阳的第二年,重修使院大堂之事已经完毕,我写了一篇文字刻石于壁下。在大堂的西边建造了偏房,门向北开着,院子里种植了几丛竹子,在房屋的南面开辟了窗户,接收日月的光辉。在屋子里摆设上一条几案,一张卧椅,书架上摆了几百卷书,我早晚就居住在里面。因为这里清静,我可以闭目养神,让思绪清澈明晰,看今日之事,想古人所为,思想就没有不可以到达的地方。所以,我把我的这个厅堂就用“非非”做为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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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宋1007—1072

欧阳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号醉翁,晚又号六一居士,卢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试学士院,充馆阁校勘。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责谏官高若讷,降为峡州夷陵令。四年,移干德令。宝元二年(一○三九),迁武成军判官。康定元年(一○四○),复馆阁校勘。庆历三年(一○四三),知谏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四年,为河北都转运使。五年,庆历新政失败,因力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韩琦、杜衍等申辩,贬知滁州,徙扬州、颍州。至和元年(一○五四),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六年,进参知政事。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罢为观文殿学士,转刑部尚书知亳州。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对青苗法,再徙蔡州。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五年,病逝颍州汝阴,年六十六。谥文忠。有《欧阳文忠公集》。又撰有《新唐书》、《新五代史》等。《宋史》卷三一九有传。宋胡柯编有《庐陵欧阳文忠公年谱》。 欧阳修诗,以《四部丛刊》影元本《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为底本。参校宋庆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简称周本,藏北京图书馆)、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简称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图书馆)及明正统刻《居士集》(有元曾鲁考异,简称曾本、曾本校)。底本系年原注目录下,今移至正文题下。底本孙谦益等所作校记,除删去少数异体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证及续添校记,亦以续校名义补入正文。另辑得集外诗句,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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