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箏

[唐] 白居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四句

有平仄

简体

云髻飘萧绿,

花颜旖旎红。

双眸剪秋水,

十指剥春葱。

楚艳为门阀,

秦声是女工。

甲明银玓𬍛,

柱触玉玲珑。

猨苦啼嫌月,

莺娇语䛏风。

移愁来手底,

送恨入弦中。

赵瑟清相似,

胡琴闹不同。

慢弹回断雁,

急奏转飞蓬。

霜珮锵还委,

冰泉咽复通。

珠联千拍碎,

刀截一声终。

倚丽精神定,

矜能意态融。

歇时情不断,

休去思无穷。

灯下青春夜,

尊前白首翁。

且听应得在,

老耳未多聋。

繁體

雲髻飄蕭綠,

花顏旖旎紅。

雙眸剪秋水,

十指剝春蔥。

楚豔爲門閥,

秦聲是女工。

甲明銀玓瓅,

柱觸玉玲瓏。

猨苦啼嫌月,

鶯嬌語䛏風。

移愁來手底,

送恨入弦中。

趙瑟清相似,

胡琴鬧不同。

慢彈迴斷雁,

急奏轉飛蓬。

霜珮鏘還委,

冰泉咽復通。

珠聯千拍碎,

刀截一聲終。

倚麗精神定,

矜能意態融。

歇時情不斷,

休去思無窮。

燈下青春夜,

尊前白首翁。

且聽應得在,

老耳未多聾。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 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仄仄平平。

该篇平仄数据与正文版本不一致,按原串展示(不做逐字标注,避免错位)。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