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李势女和微之詩二十三首 和李勢女
[唐]
白居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五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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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仄减仄一可分仄太仄短,
平增仄一可分仄太可长。
仄不平朱仄面仄若平花,
仄不仄粉平肌可如平霜。
仄色平为平天仄下仄艳,
平心仄乃仄女可中平郎。
仄自平言可重仄不仄幸,
平家仄破平身仄未平亡。
平人仄各仄有仄一仄死,
仄此仄死仄职仄所可当。
仄忍可将平先平人仄体,
仄与仄主平为平疣平疮。
仄妾仄死仄主仄意仄快,
可从仄此仄两平无可妨。
仄愿仄信仄赤平心仄语,
仄速仄即仄白仄刃平光。
平南仄郡仄忽仄感仄激,
仄却仄立仄舍平锋平铓。
仄抚仄背可称平阿仄姉,
平归仄我可如平归平乡。
仄竟仄以平恩仄信仄待,
仄岂仄止平猜仄妬仄忘。
平由平来仄几仄上仄肉,
仄不仄足平挥平干可将。
平南仄郡仄死仄已仄久,
仄骨平枯仄墓可苍可苍。
仄愿平于仄墓仄上平头,
仄立仄石平镌仄此平章。
仄劝仄诫平天仄下仄妇,
仄不仄令平阴可胜平阳。
繁體
仄減仄一可分仄太仄短,
平增仄一可分仄太可長。
仄不平朱仄面仄若平花,
仄不仄粉平肌可如平霜。
仄色平爲平天仄下仄豔,
平心仄乃仄女可中平郎。
仄自平言可重仄不仄幸,
平家仄破平身仄未平亡。
平人仄各仄有仄一仄死,
仄此仄死仄職仄所可當。
仄忍可將平先平人仄體,
仄與仄主平爲平疣平瘡。
仄妾仄死仄主仄意仄快,
可從仄此仄兩平無可妨。
仄願仄信仄赤平心仄語,
仄速仄即仄白仄刃平光。
平南仄郡仄忽仄感仄激,
仄却仄立仄捨平鋒平鋩。
仄撫仄背可稱平阿仄姉,
平歸仄我可如平歸平鄉。
仄竟仄以平恩仄信仄待,
仄豈仄止平猜仄妬仄忘。
平由平來仄几仄上仄肉,
仄不仄足平揮平干可將。
平南仄郡仄死仄已仄久,
仄骨平枯仄墓可蒼可蒼。
仄願平於仄墓仄上平頭,
仄立仄石平鐫仄此平章。
仄勸仄誡平天仄下仄婦,
仄不仄令平陰可勝平陽。
平声
仄声
不拘
未定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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