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留別

[唐] 白居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七句

有平仄 AI 解说

简体

秋凉卷朝簟,

春暖撤夜衾。

虽是无情物,

欲别尚沈吟。

况与有情别,

别随情浅深。

二年欢笑意,

一旦东西心。

独留诚可念,

同行力不任。

前事讵能料,

后期谅难寻。

唯有潺湲泪,

不惜共沾襟。

繁體

秋涼卷朝簟,

春暖撤夜衾。

雖是無情物,

欲別尚沈吟。

況與有情別,

別隨情淺深。

二年歡笑意,

一旦東西心。

獨留誠可念,

同行力不任。

前事詎能料,

後期諒難尋。

唯有潺湲淚,

不惜共霑襟。

解说 AI 生成,仅供参考

译文

秋天凉爽就卷起早晨的凉席,春天温暖就撤去夜晚的被子。虽然是没有情之物,要分别时尚且低回不舍。何况与有情之人分别,分别的痛苦随着感情浅深而不同。两年欢笑的情意,一朝变成东西分离之心。独自留下确实值得思念,一同前行力量不能胜任。前事哪能料想,后会确实难寻。只有潺潺流淌的泪水,不惜一同沾湿衣襟。

注释

簟(diàn):竹席。 沈吟:同「沉吟」,低回犹豫、不舍。 讵(jù):岂,哪。 潺湲(chán yuán):水流貌,此形容泪流不止。

赏析

送别之作而先从席、衾等无情物写起:秋凉卷簟、春暖撤衾,随季节来去的无情之物,欲别时尚且低回不舍,以物之不舍反衬人之难别,构思巧妙。中段直陈两年欢笑一朝东西,又申明独留可念而同行不任的无奈,把离情的深浅、去留的抉择一层层说尽,语意坦率而不流于叫嚣。末以潺湲之泪沾湿衣襟作结,直白恳挚。全诗语意平实如话,情理相生,以浅切之笔写深挚之情,是白居易赠别诗的本色。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2 03:12:02。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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