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十章 四

[唐] 元稹 · 诗

有平仄

简体

有酒有酒兮黯兮溟,

仰天大呼兮。

天漫漫兮高兮青,

高兮漫兮吾孰知天否与灵。

取人之仰者,

无乃在乎昭昭乎曰与夫日星。

何三光之竝照兮,

奄云雨之冥冥。

幽妖倏忽兮水怪族形,

鼋鼍岸走兮海若鬬鲸。

河溃溃兮愈浊,

济翻翻兮不宁。

蛇喷云而出穴,

虎啸风兮屡鸣。

污高巢而凤去兮,

溺厚地而芝兰以之不生。

葵心倾兮何向,

松影直而孰明。

人惧愁兮戴荣,

天寂默兮无声。

呜呼!

天在云之上兮,

人在云之下兮。

又安能决云而上征,

呜呼。

既上征之不可兮,

我奈何兮杯复倾。

繁體

有酒有酒兮黯兮溟,

仰天大呼兮。

天漫漫兮高兮青,

高兮漫兮吾孰知天否與靈。

取人之仰者,

無乃在乎昭昭乎曰與夫日星。

何三光之竝照兮,

奄雲雨之冥冥。

幽妖倏忽兮水怪族形,

黿鼉岸走兮海若鬬鯨。

河潰潰兮愈濁,

濟翻翻兮不寧。

蛇噴雲而出穴,

虎嘯風兮屢鳴。

汙高巢而鳳去兮,

溺厚地而芝蘭以之不生。

葵心傾兮何向,

松影直而孰明。

人懼愁兮戴榮,

天寂默兮無聲。

嗚呼!

天在雲之上兮,

人在雲之下兮。

又安能決雲而上征,

嗚呼。

既上征之不可兮,

我奈何兮杯復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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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唐779—831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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