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鸟二十章 十八有鳥二十章 十八

[唐] 元稹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有鸟有鸟名鹦鹉,

养在雕笼解人语。

主人曾问私所闻,

因说妖姬暗欺主。

主人方惑翻见疑,

趁归陇底双翅垂。

山鵶野雀怪鹦语,

竞噪争窥无已时。

君不见隋朝陇头姥,

娇养双鹦嘱新妇。

一鹦曾说妇无仪,

悍妇杀鹦欺主母。

一鹦闭口不复言,

母问不言何太久。

鹦言悍妇杀鹦由,

母为逐之乡里丑。

当时主母信尔言,

顾尔微禽命何有。

今之主人翻尔疑,

何事笼中漫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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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鳥有鳥名鸚鵡,

養在雕籠解人語。

主人曾問私所聞,

因說妖姬暗欺主。

主人方惑翻見疑,

趁歸隴底雙翅垂。

山鵶野雀怪鸚語,

競噪爭窺無已時。

君不見隋朝隴頭姥,

嬌養雙鸚囑新婦。

一鸚曾說婦無儀,

悍婦殺鸚欺主母。

一鸚閉口不復言,

母問不言何太久。

鸚言悍婦殺鸚由,

母爲逐之鄉里醜。

當時主母信爾言,

顧爾微禽命何有。

今之主人翻爾疑,

何事籠中漫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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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唐779—831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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