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 三

[唐] 元稹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霆轰电烻数声频,

不奈狂夫不藉身。

纵使被雷烧作烬,

宁殊埋骨飏为尘。

得成蝴蝶寻花树,

傥化江鱼掉锦鳞。

必若乖龙在诸处,

何须惊动自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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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轟電烻數聲頻,

不奈狂夫不藉身。

縱使被雷燒作燼,

寧殊埋骨颺爲塵。

得成蝴蝶尋花樹,

儻化江魚掉錦鱗。

必若乖龍在諸處,

何須驚動自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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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唐779—831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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