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神賽神

[唐] 元稹 · 诗

其他版本(同题同作者异文)

简体

楚俗不事事,

巫风事妖神。

事妖结妖社,

不问疎与亲。

年年十月暮,

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歛获,

赛妖无富贫。

杀牛贳官酒,

椎鼓集顽民。

喧阗里闾隘,

凶酗日夜频。

岁暮雪霜至,

稻珠随陇湮。

吏来官税迫,

求质倍称缗。

贫者日消铄,

富亦无仓囷。

不谓事神苦,

自言诚不真。

岳阳贤刺史,

念此为俗屯。

未可一朝去,

俾之为等伦。

粗许存习俗,

不得呼党人。

但许一日泽,

不得月与旬。

吾闻国侨理,

三年名乃振。

巫风燎原久,

未必怜徙薪。

我来歌此事,

非独歌政仁。

此事四邻有,

亦欲闻四邻。

繁體

楚俗不事事,

巫風事妖神。

事妖結妖社,

不問疎與親。

年年十月暮,

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歛穫,

賽妖無富貧。

殺牛貰官酒,

椎鼓集頑民。

喧闐里閭隘,

兇酗日夜頻。

歲暮雪霜至,

稻珠隨隴湮。

吏來官稅迫,

求質倍稱緡。

貧者日消鑠,

富亦無倉囷。

不謂事神苦,

自言誠不真。

岳陽賢刺史,

念此爲俗屯。

未可一朝去,

俾之爲等倫。

粗許存習俗,

不得呼黨人。

但許一日澤,

不得月與旬。

吾聞國僑理,

三年名乃振。

巫風燎原久,

未必憐徙薪。

我來歌此事,

非獨歌政仁。

此事四鄰有,

亦欲聞四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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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唐779—831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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