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桃花

[唐] 白居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AI 解说

简体

一树红桃亚拂池,

竹遮松荫晚开时。

非因斜日无由见,

不是闲人岂得知。

寒地生材遗挍易,

贫家养女嫁常迟。

春深欲落谁怜惜,

白侍郎来折一枝。

繁體

一樹紅桃亞拂池,

竹遮松蔭晚開時。

非因斜日無由見,

不是閑人豈得知。

寒地生材遺挍易,

貧家養女嫁常遲。

春深欲落誰憐惜,

白侍郎來折一枝。

解说 AI 生成,仅供参考

译文

一树红桃低垂拂着池水,被竹子遮蔽、松树荫护,开在晚春之时。若不是斜阳照来便无从得见,不是闲散之人又怎能知晓。寒冷之地生长的木材容易遭遗弃,贫寒之家养的女儿常常嫁得迟。春深将落有谁怜惜,白侍郎前来折下一枝。

注释

亚:低垂、低压。 无由:无从、没有办法。 挍(jiào):一说通「较」,「遗挍」谓弃置不论、易被忽略(存疑)。 白侍郎:作者自称,白居易曾任刑部侍郎,故称。 遗(yí):遗漏、弃置。 贫家养女嫁常迟:以寒女晚嫁喻晚桃迟开,暗寓才士晚遇。

赏析

此诗咏晚开之桃花,托物寓怀。首联写红桃低垂拂池、竹遮松荫而晚开,境幽而花迟。颔联「非因斜日无由见,不是闲人岂得知」,以日与人之难得相衬,言其迟开而难遇。颈联由花转人,「寒地生材遗挍易」「贫家养女嫁常迟」两喻并举,寒材易弃、贫女迟嫁,正与晚桃相映,寓才士晚遇之叹。尾联以白侍郎折枝作结,于怜惜中自寓身世。全诗意在言外,比兴兼备,咏物而不滞于物。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1 17:04:13。

题材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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