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微之留別微之

[唐] 白居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AI 解说

简体

干时久与本心违,

悟道深知前事非。

犹厌劳形辞郡印,

那将趂伴著朝衣。

五千言里教知足,

三百篇中劝式微。

少室云边伊水畔,

比君校老合先归。

繁體

干時久與本心違,

悟道深知前事非。

猶厭勞形辭郡印,

那將趂伴著朝衣。

五千言裏教知足,

三百篇中勸式微。

少室雲邊伊水畔,

比君校老合先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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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求合于时世已久,与本心相违;悟道之后,深知从前的事是错的。尚且厌倦劳形而辞去郡印,哪能再赶着同伴穿上朝衣。五千言里教人知足,三百篇中劝人式微。少室山的云边、伊水的岸边,比您更老的人理应先归。

注释

干时:求合于当世,谋求仕进。 趂:同「趁」。 五千言:指老子《道德经》。 式微:《诗经·邶风·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后用以指归隐。 微之:元稹,字微之。

赏析

此诗为留别友人之作,主旨在于剖白归意。首联「干时久与本心违」起得沉重,直认多年求仕已违本心,「悟道深知前事非」翻然自省,为全诗定下悔悟的调子。颔联自陈辞郡之由:厌劳形、不趋朝,两番退让,态度决绝。颈联借书为证:《老子》五千言教人知足,《诗经》三百篇劝人式微,以两部古书坐实一个「归」字,理据兼备。尾联落到眼前:少室云边、伊水之畔,正是退归之地,而「比君校老合先归」,说自己是两人中更老的一个,理应先退,语带戏谑而情意见真。全诗自责、自解、相约三层递进,恳挚而旷达。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2 03:12:02。

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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