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醉

[唐] 元稹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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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柏树台中推事人,

杏花坛上链形真。

心源一种闲如水,

同醉樱桃林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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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樹臺中推事人,

杏花壇上鍊形真。

心源一種閑如水,

同醉櫻桃林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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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在柏台里推审公事的人,与在杏花坛上炼形修真的人。 心源一样闲静如水,一同醉倒在樱桃林下的春光里。

注释

柏树台:即御史台,汉御史府列柏树,故称柏台。 推事人:御史推勘刑狱之事。 杏花坛:指道观,道家于此炼形。 炼形:道教修炼形躯。

赏析

此诗写两种身份的同醉。首句以御史台的推事官对杏花坛的炼形道士,一俗一玄,一劳一静,看似截然不同。第三句心源一种闲如水陡然收合:无论宦途还是玄门,只要心源闲静如水,本无二致。末句同醉樱桃林下春,把两位主人公一齐安置在春林之下,以同醉作结。诗人于对举中求平等,于异路中见同心,笔意洒脱,是元稹闲遣之作中的清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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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唐779—831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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