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诗八首 五有木詩八首 五

[唐] 白居易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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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有木香苒苒,

山头生一蕟。

主人不知名,

移种近轩闼。

爱其有芳味,

因以调曲糵。

前后曾饮者,

十人无一活。

岂徒悔封植,

兼亦误采掇。

试问识药人,

始知名野葛。

年深已滋蔓,

刀斧不可伐。

何时猛风来,

为我连根拔。

繁體

有木香苒苒,

山頭生一蕟。

主人不知名,

移種近軒闥。

愛其有芳味,

因以調麴糵。

前後曾飲者,

十人無一活。

豈徒悔封植,

兼亦誤采掇。

試問識藥人,

始知名野葛。

年深已滋蔓,

刀斧不可伐。

何時猛風來,

爲我連根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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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有木香苒苒:有一种树木,香气袅袅。 山头生一蕟:山头长出一朵花萼。 主人不知名:主人不知道它的名字。 移种近轩闼:把它移栽到近旁的居处门边。 爱其有芳味:喜爱它有芳香的味道。 因以调曲糵:于是用它来调和酒曲。 前后曾饮者:先后喝过这酒的人。 十人无一活:十个没有一个活下来。 岂徒悔封植:哪里只是后悔栽种了它。 兼亦误采掇:同时也怪自己采摘了它。 试问识药人:试着去问认识草药的人。 始知名野葛:才知道它名叫野葛。 年深已滋蔓:年代久了已经滋生蔓延。 刀斧不可伐:刀斧也砍伐不动它。 何时猛风来:什么时候猛烈的大风刮来。 为我连根拔:替我把它连根拔掉。

注释

蕟(fà):花萼。 曲糵(qū niè):酒曲,发酵酿酒之物。 野葛:即钩吻,剧毒植物,食之多死。 采掇(duō):采摘。 轩闼(tà):楼阁与门,泛指居处。 苒苒:香气浮动飘散的样子。

赏析

此首咏野葛,是《有木诗》中寓诫的一篇。前八句叙事,不知其名而移栽、爱其芳香而和曲,直写愚者取祸之由,十人无一活一句冷笔惊人,不加渲染而毒之烈自见。中四句以问答点出野葛之名,补叙悔恨,语气由叙事转为警戒。后四句写它年深滋蔓、刀斧难伐,暗喻恶物一旦坐大便难以清除,末以企望猛风连根拔作结,寄望外力荡涤。全诗不事雕饰,用近乎白话的古体层层推进,由一事之误推及久远之患,寓理于物,辞浅而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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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唐772—846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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