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思陈席珍李静翁周直夫郑梦授追路过大通相送至罗江分袂留诗为别陳仲思陳席珍李靜翁周直夫鄭夢授追路過大通相送至羅江分袂留詩爲別

[宋] 范成大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相送不忍别,

更行一程路。

情知不可留,

犹胜轻别去。

二陈拱连璧,

僊李瑚琏具。

周子隽拔俗,

郑子秀风度。

嗟我与五君,

曩如栖鸟聚。

偶投一林宿,

飘摇共风雨。

明发各飞散,

后会渺何处。

栖鸟固无情,

我辈岂漫与。

班荆一炊顷,

听此昆弟语。

把酒不能觞,

有泪若儿女。

修程各著鞭,

慷慨中夜舞。

功名在公等,

臞儒老农圃。

繁體

相送不忍別,

更行一程路。

情知不可留,

猶勝輕別去。

二陳拱連璧,

僊李瑚璉具。

周子雋拔俗,

鄭子秀風度。

嗟我與五君,

曩如栖鳥聚。

偶投一林宿,

飄搖共風雨。

明發各飛散,

後會渺何處。

栖鳥固無情,

我輩豈漫與。

班荆一炊頃,

聽此昆弟語。

把酒不能觴,

有淚若兒女。

脩程各著鞭,

慷慨中夜舞。

功名在公等,

臞儒老農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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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

宋1126—1193

范成大(一一二六~一一九三),字至能,号石湖居士,吴(今江苏苏州)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除徽州司户参军。三十二年,入监太平惠民和剂局。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为编类高宗圣政所兼勅令所检讨官。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累迁著作佐郎。二年,除吏部员外郎,为言者论罢。三年,起知处州。五年,除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兼国史院编修官。六年,以起居郎假资政殿大学士使金。使归,迁中书舍人,同修国史及实录院同修撰。七年,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四川安抚制置使。四年召对,权礼部尚书。五年,拜参知政事,寻罢。七年,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八年,知建康府(《景定建康志》卷一四))。十年,以疾奉祠。十五年,起知福州,未赴。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加资政殿大学士知太平州。四年卒,年六十八。有《石湖大全集》一百三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今传《石湖居士诗集》三十四卷,及《吴郡志》、《揽辔录》、《骖鸾录》、《桂海虞衡志》、《吴船录》等。事见《周文忠公集》卷六一《范公成大神道碑》,《宋史》卷三八六有传。 范成大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清康熙顾氏爱汝堂刊本为底本。校以明弘治金兰馆铜活字本(简称明本)、康熙黄昌衢藜照楼刻《范石湖诗集》二十卷(简称黄本),并酌采清沈钦韩《范石湖诗集注》(简称沈注)。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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