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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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花玉质照穷臈,

破雪数枝春已多。

一时倾倒东风意,

桃李争春奈晚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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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花玉質照窮臈,

破雪數枝春已多。

一時傾倒東風意,

桃李爭春奈晚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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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高花玉质照穷臈,破雪数枝春已多。一时倾倒东风意,桃李争春奈晚何。

注释

穷臈(là):岁末寒冬。

赏析

此诗为陈与义《梅花》,写梅先春而开的孤绝。首句写梅之形:高花玉质照穷臈,梅花高开、玉质洁白,照耀在寒冬中——「穷臈」点时节之冷、「玉质」写梅之洁。次句写梅之早:破雪数枝春已多,破雪而出的几枝梅,已经带来了许多春意——「破雪」写梅之刚、「春已多」写梅之富。后两句写梅之贵:一时倾倒东风意,一时之间倾倒了东风(春风)的心意——连东风都倾慕它;桃李争春奈晚何,桃李争春但来得晚又能怎样——把桃李作反衬。全诗以梅之先开、梅之高洁、梅之倾倒东风,写出了梅花在寒冬中的孤绝之美,暗含诗人自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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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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