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复仇议駁復讎議

[唐] 柳宗元 · 文

简体

臣伏见天后时,

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

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

卒能手刃父仇,

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

且请“编之于令,

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

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

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

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

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

其用则异,

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

兹谓滥;

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

兹谓僭;

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

传于后代,

趋义者不知所向,

违害者不知所立,

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

穷理以定赏罚,

本情以正褒贬,

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

考正其曲直,

原始而求其端,

则刑礼之用,

判然离矣。

何者?

若元庆之父,

不陷于公罪,

师韫之诛,

独以其私怨,

奋其吏气,

虐于非辜,

州牧不知罪,

刑官不知问,

上下蒙冒,

吁号不闻;

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

枕戈为得礼,

处心积虑,

以冲仇人之胸,

介然自克,

即死无憾,

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

将谢之不暇,

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

不免于罪,

师韫之诛,

不愆于法,

是非死于吏也,

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

而戕奉法之吏,

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

所以正邦典,

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

“人必有子,

子必有亲,

亲亲相仇,

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

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

非谓抵罪触法,

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

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

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

不亦甚哉!

《周礼》:

“调人,

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

令勿仇;

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

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

“父不受诛,

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

子复仇,

此推刃之道,

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

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

孝也;

不爱死,

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

服孝死义,

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

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

黩刑坏礼,

其不可以为典,

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

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

繁體

臣伏見天后時,

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

父爽爲縣吏趙師韞所殺,

卒能手刃父讎,

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

且請“編之於令,

永爲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

以防亂也。

若曰無爲賊虐,

凡爲子者殺無赦。

刑之大本,

亦以防亂也。

若曰無爲賊虐,

凡爲理者殺無赦。

其本則合,

其用則異,

旌與誅莫得而幷焉。

誅其可旌,

茲謂濫;

黷刑甚矣。

旌其可誅,

茲謂僭;

壞禮甚矣。

果以是示於天下,

傳於後代,

趨義者不知所嚮,

違害者不知所立,

以是爲典可乎?

蓋聖人之制,

窮理以定賞罰,

本情以正褒貶,

統於一而已矣。

曏使刺讞其誠僞,

考正其曲直,

原始而求其端,

則刑禮之用,

判然離矣。

何者?

若元慶之父,

不陷於公罪,

師韞之誅,

獨以其私怨,

奮其吏氣,

虐於非辜,

州牧不知罪,

刑官不知問,

上下蒙冒,

籲號不聞;

而元慶能以戴天爲大恥,

枕戈爲得禮,

處心積慮,

以衝讎人之胸,

介然自克,

即死無憾,

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

將謝之不暇,

而又何誅焉?

其或元慶之父,

不免於罪,

師韞之誅,

不愆於法,

是非死於吏也,

是死於法也。

法其可讎乎?

讎天子之法,

而戕奉法之吏,

是悖驁而凌上也。

執而誅之,

所以正邦典,

而又何旌焉?

且其議曰:

“人必有子,

子必有親,

親親相讎,

其亂誰救?

”是惑於禮也甚矣。

禮之所謂讎者,

蓋其冤抑沉痛而號無告也;

非謂抵罪觸法,

陷於大戮。

而曰“彼殺之,

我乃殺之”。

不議曲直,

暴寡脅弱而已。

其非經背聖,

不亦甚哉!

《周禮》:

“調人,

掌司萬人之讎。

凡殺人而義者,

令勿讎;

讎之則死。

有反殺者,

邦國交讎之。

”又安得親親相讎也?

《春秋公羊傳》曰:

“父不受誅,

子復讎可也。

父受誅,

子復讎,

此推刃之道,

復讎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

則合於禮矣。

且夫不忘讎,

孝也;

不愛死,

義也。

元慶能不越於禮,

服孝死義,

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

夫達理聞道之人,

豈其以王法爲敵讎者哉?

議者反以爲戮,

黷刑壞禮,

其不可以爲典,

明矣。

請下臣議附於令。

有斷斯獄者,

不宜以前議從事。

謹議。

该作品暂无平仄数据。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柳宗元

唐773—819

柳宗元,字子厚,唐代河东郡(今山西永济县)人,著名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