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双谷伐雙穀

[宋] 苏辙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八句

有平仄

简体

芳兰非不嘉,

当门自宜锄。

矧此恶木阴,

久妨长者车。

仆夫砺寻斧,

告我日方除。

久持不忍意,

柯条益扶疏。

植根虽云固,

伐去曾须臾。

我涂虽不宽,

出入自有余。

开门听还往,

并纳贤与愚。

荒秽一朝尽,

来者皆虚徐。

繁體

芳蘭非不嘉,

當門自宜鋤。

矧此惡木陰,

久妨長者車。

僕夫礪尋斧,

告我日方除。

久持不忍意,

柯條益扶疏。

植根雖云固,

伐去曾須臾。

我塗雖不寬,

出入自有餘。

開門聽還往,

并納賢與愚。

荒穢一朝盡,

來者皆虛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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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宋1039—1112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为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为河南推官,历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为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复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复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谥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为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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