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子瞻铁拄杖和子瞻鐵拄杖

[宋] 苏辙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截竹为杖瘦且轻,

石坚竹破误汝行。

削木为杖轻且好,

道远木折恐不到。

闽君铁杖七尺长,

色如黑蛇气如霜。

提携但恐汝无力,

撞坚过崄安能伤。

柳公虽老尚强健,

闭门却扫不复将。

知公足力无险阻,

怜公未有登山侣。

回生四海惟一身,

袖中长剑为两人。

洞庭漫天不觉过,

半酣起舞惊鬼神。

愿公此杖亦如此,

适意遨游日千里。

归来倚壁示时人,

海外苍茫空自记。

繁體

截竹爲杖瘦且輕,

石堅竹破誤汝行。

削木爲杖輕且好,

道遠木折恐不到。

閩君鐵杖七尺長,

色如黑蛇氣如霜。

提携但恐汝無力,

撞堅過嶮安能傷。

柳公雖老尚强健,

閉門却掃不復將。

知公足力無險阻,

憐公未有登山侶。

回生四海惟一身,

袖中長劍爲兩人。

洞庭漫天不覺過,

半酣起舞驚鬼神。

願公此杖亦如此,

適意遨遊日千里。

歸來倚壁示時人,

海外蒼茫空自記。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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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

苏辙

宋1039—1112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为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为河南推官,历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为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复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复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谥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为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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