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韩宗弼送韓宗弼

[宋] 苏辙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大野将冻河水微,

慨然临流送将归。

登舟上帆手一挥,

脱弃朋友如敝衣。

我来三见芳草腓,

来时同寮今已非。

念昔相从未尝违,

西湖幽远人事稀。

青莲紫芡倾珠玑,

白鱼掉尾黄鼈肥。

客醉将起命阖扉,

方桥月出风露霏。

星河下照摇清辉,

喧呼笑语相嘲讥。

岁月一逝空长欷,

交游去尽将谁依。

君家汉代平与韦,

蔼然令德传余徽。

鸣鸠著地鸿高飞,

安得久此同絷鞿。

繁體

大野將凍河水微,

慨然臨流送將歸。

登舟上帆手一揮,

脫棄朋友如敝衣。

我來三見芳草腓,

來時同寮今已非。

念昔相從未嘗違,

西湖幽遠人事稀。

青蓮紫芡傾珠璣,

白魚掉尾黄鼈肥。

客醉將起命闔扉,

方橋月出風露霏。

星河下照摇清輝,

喧呼笑語相嘲譏。

歲月一逝空長欷,

交遊去盡將誰依。

君家漢代平與韋,

藹然令德傳餘徽。

鳴鳩著地鴻高飛,

安得久此同縶鞿。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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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

苏辙

宋1039—1112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为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为河南推官,历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为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复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复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谥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为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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