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同家弟用前韻謝判府惠酒 其二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日饮知非贫士宜,

要逃语穽税心鞿。

所须唯酒非虚语,

以醉为乡可径归。

鹦鹉鸬鹚俱得道,

螟蛉蜾蠃共忘机。

狂言戏作麻姑送,

无奈阍人与我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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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飲知非貧士宜,

要逃語穽稅心鞿。

所須唯酒非虛語,

以醉爲鄉可徑歸。

鸚鵡鸕鶿俱得道,

螟蛉蜾蠃共忘機。

狂言戲作麻姑送,

無奈閽人與我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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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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