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三句

有平仄

简体

洪河岂不壮,

余润弥九里。

海内所咏歌,

在德不在水。

德人经行地,

可敬及蒲苇。

况有水如此,

浪去剧雪委。

念昔涉涛江,

怒鼍如山峙。

天风怖杀人,

舟定舷有泚。

惕然三夜梦,

沙砾下飞矢。

至今逢沟壑,

敢照不敢洗。

忽诵涉汝诗,

五字拟苏李。

快言击汰事,

想见鱼掉尾。

十年疑此乐,

始误斗柄指。

便当策我足,

岁月忽转徙。

未办志和舟,

且洗子荆耳。

繁體

洪河豈不壯,

餘潤彌九里。

海內所詠歌,

在德不在水。

德人經行地,

可敬及蒲葦。

况有水如此,

浪去劇雪委。

念昔涉濤江,

怒鼉如山峙。

天風怖殺人,

舟定舷有泚。

惕然三夜夢,

沙礫下飛矢。

至今逢溝壑,

敢照不敢洗。

忽誦涉汝詩,

五字擬蘇李。

快言擊汰事,

想見魚掉尾。

十年疑此樂,

始誤斗柄指。

便當策我足,

歲月忽轉徙。

未辦志和舟,

且洗子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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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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