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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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高枝已约风为友,

密叶能留雪作花。

昨夜常娥更潇洒,

又携疏影过窗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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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枝已約風爲友,

密葉能留雪作花。

昨夜常娥更瀟灑,

又携疏影過窗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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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高枝已邀风为友,密叶能留雪作花。昨夜嫦娥更显潇洒,又携疏影走过窗纱。

注释

常娥:即嫦娥,神话中月宫仙人(「常」通「嫦」)。 疏影:稀疏的投影,常指月下梅竹之影。

赏析

此诗咏竹而兼写月下之趣。首联「高枝已约风为友,密叶能留雪作花」,以「约风为友」拟人写竹之高洁不孤立,以密叶留雪如花写竹之劲挺能承,意象清奇。后两句「昨夜常娥更潇洒,又携疏影过窗纱」,引入嫦娥与竹影,谓月仙携竹之疏影过窗,将竹、月、人窗三者融为一片清境。全诗不着一「竹」字品评,只以风雪月影烘托,空灵潇洒,见诗人月下独赏之逸兴。写竹而意在竹外,清境自成,是其咏物小诗中的俊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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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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