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二首 其二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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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宅图不必烦丘令,

已卜坡东涧水边。

更与我为烧药灶,

只愁君要买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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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圖不必煩丘令,

已卜坡東澗水邊。

更與我爲燒藥竈,

只愁君要買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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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宅第图样不必烦劳丘令,已择居于坡东涧水之旁。再为我砌一座烧药的炉灶,只愁你要用去买山的钱。

注释

卜:选择(卜居,择地而居)。 烧药灶:炼制丹药的炉灶,指道家炼丹。 买山钱:购置山林隐居的费用,典出「买山而隐」。

赏析

此首承前写卜居山中之乐,而幽默自嘲。起句「宅图不必烦丘令」,谓营建不必劳烦官人,已自择坡东涧边,见其随缘自适。后两句忽作戏语:请人代为砌烧药之灶,却「只愁君要买山钱」,以买山隐居之典反写清贫无奈,语气诙谐。诗人不摆隐士高格,反以寻常琐事与玩笑道出山居实况,于随缘自适中见真率襟怀。卜居、烧药、买山,层层皆日常语,语虽浅而生活情趣自深,足见其与物无忤的闲人态度与超然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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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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