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 内篇

载言第三載言第三

[唐] 刘知几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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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盖桓、文作霸,纠合同盟,春秋之时,事之大者也,而《尚书》缺纪。秦师败绩,缪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事有别,断可知矣。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

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在恢博,文辞之记,繁富为多。

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止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后史相承,不改其辙,交错纷扰,古今是同。

案迁、固列君臣于纪传,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言无独录。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若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纪传,悉人书部,题为“制册”、“章表书”,以类区别。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刑法志”者也。又诗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风、雅、比、兴,非《三传》所取。自六义不作,文章生焉。若韦孟讽谏之诗,扬雄出师之颂,马卿之书封禅,贾谊之论过秦,诸如此文,皆施纪传。窃谓宜从古诗例,断入书中。亦犹《舜典》列《元首子之歌》,《夏书》包《五子之咏》者也。

夫能使史体如是,庶几《春秋》、《尚书》之道备矣。

昔干宝议撰晋史,以为宜准左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谱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革。是用敢同有识,爰立兹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如谓不然,请俟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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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言爲《尚書》,事爲《春秋》,左右二史,分屍其職。蓋桓、文作霸,糾合同盟,春秋之時,事之大者也,而《尚書》缺紀。秦師敗績,繆公誡誓,《尚書》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錄。此則言、事有別,斷可知矣。逮左氏爲書,不遵古法,言之與事,同在傳中。然而言事相兼,煩省合理,故使讀者尋繹不倦,覽諷忘疲。

至於《史》、《漢》則不然,凡所包舉,務在恢博,文辭之記,繁富爲多。

是以賈誼、晁錯、董仲舒、東方朔等傳,唯止錄言,罕逢載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紀綱,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遂令披閱之者,有所懵然。後史相承,不改其轍,交錯紛擾,古今是同。

案遷、固列君臣於紀傳,統遺逸於表、志,雖篇名甚廣而言無獨錄。愚謂凡爲史者,宜於表志之外,更立一書。若人主之制、冊、誥、令,羣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紀傳,悉人書部,題爲“制冊”、“章表書”,以類區別。他皆放此。亦猶志之有“禮樂志”、“刑法志”者也。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風、雅、比、興,非《三傳》所取。自六義不作,文章生焉。若韋孟諷諫之詩,揚雄出師之頌,馬卿之書封禪,賈誼之論過秦,諸如此文,皆施紀傳。竊謂宜從古詩例,斷入書中。亦猶《舜典》列《元首子之歌》,《夏書》包《五子之詠》者也。

夫能使史體如是,庶幾《春秋》、《尚書》之道備矣。

昔幹寶議撰晉史,以爲宜準左丘明,其臣下委曲,仍爲譜注。於時議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所未安,後史之所宜革。是用敢同有識,爰立茲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如謂不然,請俟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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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几

唐661—721

刘知几,后名子玄,以词学知名。弱冠举进士,授获嘉主簿。证圣中,诏九品以上各言时政,知几上陈四事,词甚切直。累迁左史,擢凤阁舍人。景龙初,转太子中允,仍修国史。时监修者多,知几奏记萧至忠言五不可,以为汗青无日,头白可期。又著《史通》二十卷,备论史策之体。徐坚重其书,谓居史职者宜置座右。景云中,迁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馆学土。开元初,为左散骑常侍。在史职二十年,尝对郑惟忠曰:“史才须有三长,才也、学也、识也。”时人以为知言。诗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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