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

[宋] 陈与义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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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之高文仰东岱,

籍湜传盟其足赖。

固知法嗣要龙象,

先生端是毗陵派。

方驾曹刘盖馀力,

压倒元白聊一快。

向来班门收众材,

宾履费公珠几琲。

三熏会有堪此事,

群犬未免惊所怪。

但知楼仰百尺颠,

岂觉波涵千顷外。

南州短簿令公喜,

巍峨峨冠陆离佩。

有如若士那可无,

笔势已超声律界。

相将问道留十日,

满座真成折床会。

清诗忽复堕华笺,

要使握瑜夸等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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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之高文仰東岱,

籍湜傳盟其足賴。

固知法嗣要龍象,

先生端是毗陵派。

方駕曹劉蓋餘力,

壓倒元白聊一快。

向來班門收衆材,

賓履費公珠幾琲。

三薰會有堪此事,

羣犬未免驚所怪。

但知樓仰百尺顛,

豈覺波涵千頃外。

南州短簿令公喜,

巍峨峨冠陸離佩。

有如若士那可無,

筆勢已超聲律界。

相將問道留十日,

滿座真成折牀會。

清詩忽復墮華箋,

要使握瑜誇等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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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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