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牟书事貞牟書事

[宋] 陈与义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九句

有平仄

简体

留侯辟谷年,

汉鼎无余功。

子真策不售,

脱迹市门中。

神仙非异人,

由来本英雄。

抚世独余事,

用舍何必同。

眷此贞牟野,

息驾吾其终。

苍山雨中高,

缘草溪上丰。

仲春水木丽,

禽鸣清昼风。

祸福两合绳,

既解一身空。

荣华信非贵,

寂寞亦非穷。

繁體

留侯辟穀年,

漢鼎無餘功。

子真策不售,

脫迹市門中。

神仙非異人,

由來本英雄。

撫世獨餘事,

用舍何必同。

眷此貞牟野,

息駕吾其終。

蒼山雨中高,

緣草溪上豐。

仲春水木麗,

禽鳴清晝風。

禍福兩合繩,

既解一身空。

榮華信非貴,

寂寞亦非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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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宋1090—1138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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