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第十节第十節

[周] 孟子 · 文

简体

孟子曰:

“鱼,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

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辟患者,

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

繁體

孟子曰:

「魚,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義,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於生者,

故不爲茍得也。

死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

則凡可以得生者,

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

則凡可以辟患者,

何不爲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爲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

所惡有甚於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

一豆羹,

得之則生,

弗得則死。

嘑爾而與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爾而與之,

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萬鍾於我何加焉?

爲宮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鄉爲身死而不受,

今爲宮室之美爲之;

鄉爲身死而不受,

今爲妻妾之奉爲之;

鄉爲身死而不受,

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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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周-372—-289

孟子,名轲,或字子舆,华夏族(汉族),邹(今山东邹城市)人。他是孔子之孙孔伋的再传弟子。孟子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后世追封孟子为“亚圣公”,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及再传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共同编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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