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 卷六 · 狼三则(其一) 聊齋誌異 · 卷六 · 狼三則(其一)

[清] 蒲松龄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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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屠人货肉归,

日已暮。

歘一狼来,

瞰担上肉,

似甚垂涎;

步亦步,

尾行数里。

屠惧,

示之以刃,

则稍却;

既走,

又从之。

屠无机,

默念狼所欲者肉,

不如姑悬诸树,

而蚤取之。

遂钩肉,

翘足挂树间,

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即竟归。

昧爽往取肉,

遥望树上悬巨物,

似人缢死状。

大骇。

逡巡近之,

则死狼也。

仰首审视,

见口中含肉,

肉钩刺狼腭,

如鱼吞饵。

时狼革价昂,

直十余金,

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

狼则罹之,

亦可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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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屠人貨肉歸,

日已暮。

歘一狼來,

瞰擔上肉,

似甚垂涎;

步亦步,

尾行數裏。

屠懼,

示之以刃,

則稍卻;

既走,

又從之。

屠無機,

默唸狼所欲者肉,

不如姑懸諸樹,

而蚤取之。

遂鉤肉,

翹足掛樹間,

示以空擔。

狼乃止。

屠即竟歸。

昧爽往取肉,

遙望樹上懸巨物,

似人縊死狀。

大駭。

逡巡近之,

則死狼也。

仰首審視,

見口中含肉,

肉鉤刺狼齶,

如魚吞餌。

時狼革價昂,

直十餘金,

屠小裕焉。

緣木求魚,

狼則罹之,

亦可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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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

清

清山东淄川人,字留仙,号剑臣,又号柳泉,世称聊斋先生。少时应试,为学政施闰章所激赏,至康熙五十年始成贡生。久为乡村塾师,中间一度至宝应县为幕宾。博采传闻,作小说《聊斋志异》,谈狐说鬼,实对时弊多所抨击。另有诗文集及俚曲,均以“聊斋”命名,另有其他著述。一说《醒世姻缘》亦出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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