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壹趙壹

[宋] 文同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壹也本西县,

状貌徒磊砢。

其才固难得,

行有所不可。

世人讵能掩,

而尔辄自我。

既欲焉得刚,

所守实未果。

抵罪当至死,

其中遂水火。

一为人所活,

上赋何琐琐。

为文好讥骂,

恶吻事掀簸。

逢陟与规辈,

次第滋尔祸。

无成困乡里,

倔僵老愈叵。

何烦遣相视,

器识自幺么。

余因守汉中,

作诗揭墓左。

劝君莫学壹,

学壹终坎轲。

繁體

壹也本西縣,

狀貌徒磊砢。

其才固難得,

行有所不可。

世人詎能掩,

而爾輒自我。

既慾焉得剛,

所守實未果。

抵罪當至死,

其中遂水火。

一爲人所活,

上賦何瑣瑣。

爲文好譏駡,

惡吻事掀簸。

逢陟與規輩,

次第滋爾禍。

無成困鄉里,

倔僵老愈叵。

何煩遣相視,

器識自幺麽。

余因守漢中,

作詩揭墓左。

勸君莫學壹,

學壹終坎軻。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文同

宋1018—1079

文同(一○一八~一○七九),字与可,号笑笑先生,人称石室先生,梓州永泰(今四川盐亭东)人。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初仕邛州军事判官。至和二年(一○五五)调静难军节度判官,嘉祐四年(一○五九)召试馆职。六年,出通判邛州。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改汉州。三年,迁知普州。神宗熙宁三年(一○七○)召知太常礼院。因议新法不合,四年,出知陵州,历知兴元府、洋州。元丰元年(一○七八)改知湖州。二年,赴任途中卒于陈州,年六十二。文同除诗外尤以墨竹知名,画家称文湖州竹派。后人编有《丹渊集》四十卷,拾遗二卷,附范百禄所撰墓志及家诚之所撰年谱。《宋史》卷四四三有传。 文同诗二十卷,以《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毛晋汲古阁重刊明万历三十八年吴一标刻《陈眉公先生订正丹渊集》为底本,参校明万历四十年蒲以怿刊《新刻石室先生丹渊集》(简称新刻本,藏北京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梁山舟校新刻本(简称梁校,藏南京图书馆),及近人傅增湘校汲古阁本(简称傅校,藏北京图书馆)。另辑录集外诗,附于卷末。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