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公真赞姜山靜疑院鐵磬老師通公真贊

[宋] 刘一止 · 诗 按句式推定:八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堂堂律师,

了无上乘。

律彼后生,

约束如绳。

我煞叩师,

师笑而嘻。

曰我无心,

法何所依。

以无心故,

说持说犯。

以无法故,

横竖钩贯。

我知是师,

说本无说。

身心了然,

片云孤月。

姜山嵯峨,

宛在世外。

访师遗踪,

惟铁磬在。

片云出山,

孤月丽天。

铁磬不鸣,

声满大千。

繁體

堂堂律師,

了無上乘。

律彼後生,

約束如繩。

我煞叩師,

師笑而嘻。

曰我無心,

法何所依。

以無心故,

說持說犯。

以無法故,

橫竪鈎貫。

我知是師,

說本無說。

身心了然,

片雲孤月。

姜山嵯峨,

宛在世外。

訪師遺蹤,

惟鐵磬在。

片雲出山,

孤月麗天。

鐵磬不鳴,

聲滿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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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止

宋1078—1160

刘一止(一○八○~一一六一),字行简,号太简居士,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监秀州都酒务,迁越州教授。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绍兴间,历秘书省校书郎,监察御史,起居郎,以言事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起知袁州,改浙东路提点刑狱。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讲,迁给事中,又以言事罢,提举江州太平观。一止以忤秦桧,两次奉祠,秦桧死,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二(此据《行状》,《宋史》本传作八十三)。有《苕溪集》五十五卷传世。事见《苕溪集》卷五四《阁学刘公行状》,《宋史》卷三七八有传。 刘一止诗,以清拥万堂《苕溪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朱祖谋跋本(简称朱本)、《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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