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貍花二猫一日貍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之以去家人不知以为鼠自花获也因感而作二猫诗予家畜貍花二貓一日貍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之以去家人不知以爲鼠自花獲也因感而作二貓詩

[宋] 强至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八句

有平仄

简体

貍猫得鼠活未食,

戏局之地或前后。

猫欺鼠困纵不逐,

岂防厥类怠其守。

花猫狡计伺貍怠,

帖耳偷衔背之走。

家人莫究貍所得,

只见花衔鼠在口。

予因窃觇见本末,

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养猫不知用,

谬薄貍能服花厚。

花虽利鼠乃欺主,

窃貍之功亦花丑。

人间颠倒常大此,

利害于猫复何有。

繁體

貍貓得鼠活未食,

戲局之地或前後。

貓欺鼠困縱不逐,

豈防厥類怠其守。

花貓狡計伺貍怠,

帖耳偷銜背之走。

家人莫究貍所得,

只見花銜鼠在口。

予因竊覘見本末,

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養貓不知用,

謬薄貍能服花厚。

花雖利鼠乃欺主,

竊貍之功亦花醜。

人間顛倒常大此,

利害于貓復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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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至

宋1022—1076

强至(一○二二~一○七六),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一○四六)进士,除泗州司理参军,历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韩琦判永兴军,辟为主管机宜文字,辗转在韩幕府六年。神宗熙宁五年(一○七二),召判户部勾院,迁群牧判官。九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卒,年五十五。其子浚明集其所遗诗文为《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祠部集》三十五卷,又《韩忠献遗事》一卷。《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清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强志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武英殿聚珍版木活字本(简称活字本)、武英殿聚珍版同治七年刻本(简称同治本)。另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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