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惟晤师斑竹杖題惟晤師斑竹杖

[宋] 强至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蜀江濯锦含文漪,

竹生江岸初绿滋。

锦波一浸入竹肌,

万洗不落斑在皮。

又闻泪点洒舜妃,

遗迹渐染传今时。

搯不受爪滑可持,

隠起高节无屈欹。

江神虽宝莫自私,

烟根忽逐霜刀离。

截而为杖得者谁,

庞眉大士今一枝。

斒斓颇与坏衲宜,

朝跻山巅暮江湄。

山备兕虎江蛟螭,

尔杖未折莫汝危。

足力自健无险巇,

安用童子两肩为。

当年常竹纹无奇,

犹托变化神葛陂。

况此已是斑龙儿,

长恐一旦风云随。

复整头角还天逵,

未必久为师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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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江濯錦含文漪,

竹生江岸初綠滋。

錦波一浸入竹肌,

萬洗不落斑在皮。

又聞淚點灑舜妃,

遺迹漸染傳今時。

搯不受爪滑可持,

隠起高節無屈欹。

江神雖寶莫自私,

煙根忽逐霜刀離。

截而爲杖得者誰,

龐眉大士今一枝。

斒斕頗與壞衲宜,

朝躋山巔暮江湄。

山備兕虎江蛟螭,

爾杖未折莫汝危。

足力自健無險巇,

安用童子兩肩爲。

當年常竹紋無奇,

猶託變化神葛陂。

况此已是斑龍兒,

長恐一旦風雲隨。

復整頭角還天逵,

未必久爲師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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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至

宋1022—1076

强至(一○二二~一○七六),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一○四六)进士,除泗州司理参军,历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韩琦判永兴军,辟为主管机宜文字,辗转在韩幕府六年。神宗熙宁五年(一○七二),召判户部勾院,迁群牧判官。九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卒,年五十五。其子浚明集其所遗诗文为《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祠部集》三十五卷,又《韩忠献遗事》一卷。《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清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强志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武英殿聚珍版木活字本(简称活字本)、武英殿聚珍版同治七年刻本(简称同治本)。另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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