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掩耳盜鈴

[秦] 吕不韦 · 文

简体

范氏之亡也,

百姓有得钟者,

欲负而走,

则钟大不可负;

以锤毁之,

钟况然有声。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

遽掩其耳。

恶人闻之,

可也;

恶己自闻之,

悖也!

繁體

範氏之亡也,

百姓有得鐘者,

欲負而走,

則鐘大不可負;

以錘毀之,

鐘況然有聲。

恐人聞之而奪己也,

遽掩其耳。

惡人聞之,

可也;

惡己自聞之,

悖也!

该作品暂无平仄数据。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吕不韦

秦-292—-235

中国战国时代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南)著名商人,战国后期著名政治家,后位及秦相,在秦为相十三年。广招门客以「兼儒墨,合名法」为思想中心,合力编撰《吕氏春秋》,有系统性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后为先秦杂家代表人物之一。执政时曾攻取周、赵、卫的土地,立三川、太原、东郡,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下令将其流放至蜀地(今四川),不韦忧惧交加,于是在三川郡(今河南洛阳)自鸩而亡。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