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灵篇

八三

[明] 陈继儒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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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相师友,天伦之乐莫大焉;闺门若朝廷,家法之严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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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相師友,天倫之樂莫大焉;閨門若朝廷,家法之嚴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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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兄弟彼此为师友,伦常之乐的极致就是如此。家庭如同朝廷一般,由此可知家法之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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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儒

明1558—1639

明松江府华亭人,字仲醇,号眉公,又号糜公。诸生。志尚高雅,博学多通,少与同郡董其昌、王衡齐名。年二十九,取儒衣冠焚弃之,隐居小昆山,后居东佘山,杜门著述。工诗善文,短翰小词,皆极风致。书法苏、米,兼能绘事。董其昌久居词馆,书画妙天下,推眉公不去口。眉公又刺取琐言僻事,编次成书,远近争相购写,于是名动寰宇。屡奉诏征用,皆以疾辞。卒于家。有《眉公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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