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醒篇

四七

[明] 陈继儒 · 文

简体

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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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當忘利害之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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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议论事情的人并不直接参与其事,所以要能掌握事情的利害得失,以免无法实行。办理事情的人本身就在负责此事,应当忘去利害的顾虑,否则就无法将事情办好。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

陈继儒

明1558—1639

明松江府华亭人,字仲醇,号眉公,又号糜公。诸生。志尚高雅,博学多通,少与同郡董其昌、王衡齐名。年二十九,取儒衣冠焚弃之,隐居小昆山,后居东佘山,杜门著述。工诗善文,短翰小词,皆极风致。书法苏、米,兼能绘事。董其昌久居词馆,书画妙天下,推眉公不去口。眉公又刺取琐言僻事,编次成书,远近争相购写,于是名动寰宇。屡奉诏征用,皆以疾辞。卒于家。有《眉公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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