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崔判官使

[唐] 武元衡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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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君车马此逡巡,

我与刘君本世亲。

两地山河分节制,

十年京洛共风尘。

笙歌几处胡天月,

罗绮长留蜀国春。

报主由来须尽敌,

相期万里宝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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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君車馬此逡巡,

我與劉君本世親。

兩地山河分節制,

十年京洛共風塵。

笙歌幾處胡天月,

羅綺長留蜀國春。

報主由來須盡敵,

相期萬里寶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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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元衡

唐758—815

唐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祖籍并州文水。字伯苍。武载德曾孙,武平一孙,武则天曾侄孙。唐德宗建中四年(西元七八三年)登进士第。历官监察御史、华原县令、比部员外郎、左司郎中、御史中丞。唐宪宗元和二年(西元八〇七年),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判户部事。封临淮郡公,旋出为剑南西川节度使,俭己宽民,比三年,上下完实。元和八年(西元八一三年),还朝秉政,力主削藩。元和十年(西元八一五年),裴度用兵淮西讨吴元济,王承宗请赦元济,元衡叱之。六月早朝,为淄青藩帅李师道遣刺客杀害。元衡工五言诗,当世流传,往往被于管弦。其诗藻思绮丽,琢句精妙。张为《诗人主客图》奉为「瑰奇美丽主」。魏泰以为「武元衡律诗胜古诗,五字句又胜七字」《临汉隐居诗话》。有《武元衡集》十卷,己佚。《全唐诗》存诗二卷。《全唐诗外编》及《全唐诗续拾》补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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