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诗十篇治风诗五篇其五至理二風詩十篇治風詩五篇其五至理

[唐] 元结 · 诗

简体

理何为兮,

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

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

设以化人。

致使无之,

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

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

人不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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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何爲兮,

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

莫不順則。

意彼刑法,

設以化人。

致使無之,

而化益純。

所謂代刑,

以道去殺。

嗚呼嗚呼,

人不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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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结

唐719—772

元结,字次山,号漫叟、聱叟,唐代文学家、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后迁汝州鲁山(今属河南),天宝六载(747)应举落第后,归隐商余山。天宝十二载进士及第。安禄山反,曾率族人避难猗玗洞(今湖北大冶境内),因号猗玗子。乾元二年(759),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史翙幕参谋,招募义兵,抗击史思明叛军,保全十五城。代宗时,任道州刺史,调容州,加封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政绩颇丰。约大历七年(约772年)入朝,后卒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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