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饶仲信静镜贈饒仲信靜鏡

[宋] 包恢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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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干不一动,

静专动直。

坤不一静,

静翕动辟。

艮不一止,

动静以时。

本体如是,

偏主则非。

惟学初机,

贵以静入。

以至终养,

贵以静习。

本体既然,

动静一如。

乾坤合德,

无二无余。

心为天君,

尊无伦比。

圣贤言心,

初无论拟。

心比于镜,

佛说云然。

镜虽有光,

孰拟心天。

镜光则死,

心光则活。

活则不滞,

死则不豁。

佛法寂灭,

匪干匪坤。

若复本心,

非彼能昏。

人以欲动,

非动之性。

所以贵静,

自动自静。

其道光明,

无物可并。

惟省尽伦,

是为全人。

眼高四海,

至此乃真。

繁體

乾不一動,

靜專動直。

坤不一靜,

靜翕動闢。

艮不一止,

動靜以時。

本體如是,

偏主則非。

惟學初機,

貴以靜入。

以至終養,

貴以靜習。

本體既然,

動靜一如。

乾坤合德,

無二無餘。

心爲天君,

尊無倫比。

聖賢言心,

初無論擬。

心比於鏡,

佛說云然。

鏡雖有光,

孰擬心天。

鏡光則死,

心光則活。

活則不滯,

死則不豁。

佛法寂滅,

匪乾匪坤。

若復本心,

非彼能昏。

人以欲動,

非動之性。

所以貴靜,

自動自靜。

其道光明,

無物可並。

惟省盡倫,

是爲全人。

眼高四海,

至此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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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恢

宋1182—1268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谿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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