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吴帅恕斋 其三別吳帥恕齋 其三

[宋] 林希逸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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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聚人人苦恋行,

吾乡一事更关情。

郡贫已极民县罄,

岁计祇于寺取盈。

官要板曹宽未许,

闽无保障害非轻。

扶持有意公还去,

条约春初恰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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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聚人人苦戀行,

吾鄉一事更關情。

郡貧已極民縣罄,

歲計祇於寺取盈。

官要板曹寬未許,

閩無保障害非輕。

扶持有意公還去,

條約春初恰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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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逸

宋?—?

林希逸(一一九三~?)(生年据作者于理宗景定二年(一二六一)为刘翼《心游摘稿》所作序“躔父今年六十有四,……余长躔父五岁”推定),字肃翁,号鬳斋,又号竹溪,福清(今属福建)人。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淳祐六年(一二四六)召为秘书省正字,七年,迁枢密院编修官(《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寻出知饶州(本集《郡斋偶题(鄱阳)》)。景定中官至中书舍人。著有《竹溪十一稿》九十卷(《千顷堂书目》卷二九),已佚。今存《竹溪十一稿诗选》一卷、《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三十卷。事见《宋元学案》卷四七。 林希逸诗,第一卷以汲古阁影宋抄《南宋六十家小集·竹溪十一稿诗选》为底本;第二至九卷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为底本,校以明谢氏小草斋抄本(简称明抄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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