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前韵 其四再用前韻 其四

[宋] 袁甫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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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儒政事话头长,

步步诗书可𫏐忘。

齐相未知真不扰,

无端逊与盖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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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儒政事話頭長,

步步詩書可蹔忘。

齊相未知真不擾,

無端遜與蓋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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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甫

宋?—?

袁甫,字广微,鄞县(今浙江宁波)人。燮子。曾从杨简学。宁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进士,授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十年,召为秘书省正字,十二年,出通判湖州。十四年除秘书郎,十六年,出知徽州(《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历知衢州。理宗绍定中召为将作监,六年(一二三三),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同年,出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兼提点刑狱。端平元年(一二三四)理宗亲政,知建宁府兼福建路转运判官。以秘书少监召,累迁起居郎兼中书舍人。嘉熙元年(一二三七)除中书舍人,权吏部侍郎。官至权兵部尚书,暂兼吏部尚书,卒年六十七(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谥正肃。有文集,久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蒙斋集》二十卷,其中诗二卷。《宋史》卷四○五有传。 袁甫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酌校残本《永乐大典》所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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