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旴江吴守以言归二首 其二送旴江吳守以言歸二首 其二

[宋] 包恢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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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新政令别规模,

迎刃恢恢解有余。

去就虽轻心自若,

佞贤乍变事如何。

籴为民患祈从免,

社植根深恶始除。

似此欲为尚何限,

归欤千里竞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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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新政令別規模,

迎刃恢恢解有餘。

去就雖輕心自若,

佞賢乍變事如何。

糴爲民患祈從免,

社植根深惡始除。

似此欲爲尚何限,

歸歟千里競攀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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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恢

宋1182—1268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谿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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