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蒙斋赴召六首 其五送蒙齋赴召六首 其五

[宋] 包恢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五句

有平仄

简体

尝闻魏仲英,

谓仕欲行志。

后宫权豪等,

损去志乃遂。

如云皆不可,

隠身是为智。

此志虽可称,

一节非道备。

不闻政适人,

格心第一义。

如未可与权,

当道岂易致。

齐王好货色,

孟子不少刺。

导之百姓同,

王道真易易。

自实学不明,

言与实难离。

何能格一非,

适以滋众伪。

最是讲说多,

虚文只成赘。

经或不如史,

祸福可趋避。

下至不害伯,

犹能救时弊。

此可观世变,

言之横涕泪。

道本无不通,

君子当不器。

繁體

嘗聞魏仲英,

謂仕欲行志。

後宮權豪等,

損去志乃遂。

如云皆不可,

隠身是爲智。

此志雖可稱,

一節非道備。

不聞政適人,

格心第一義。

如未可與權,

當道豈易致。

齊王好貨色,

孟子不少刺。

導之百姓同,

王道真易易。

自實學不明,

言與實難離。

何能格一非,

適以滋衆僞。

最是講說多,

虛文只成贅。

經或不如史,

禍福可趨避。

下至不害伯,

猶能救時弊。

此可觀世變,

言之橫涕淚。

道本無不通,

君子當不器。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包恢

宋1182—1268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谿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