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 其一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 其一
[宋]
苏轼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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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吴平王平池仄馆仄遍平重平城,
平闲仄草平幽平花仄不仄记平名。
平青仄盖仄一平归平无仄觅仄处,
仄只平留平双仄桧仄待平升平平。
繁體
平吳平王平池仄館仄遍平重平城,
平閑仄草平幽平花仄不仄記平名。
平青仄蓋仄一平歸平無仄覓仄處,
仄只平留平雙仄檜仄待平昇平平。
平声
仄声
不拘
未定
解说
整理本
题解
这是《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组诗的第一首,写于苏轼四十四岁时,组诗的第二首中有“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两句,却被沈括指为隐刺皇帝:“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如此!”指控他“大逆不道”,一埸牵连苏轼三十九位亲友的大案,便因沈括的告密而震惊朝野,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苏轼在御史台的死囚牢里被关押了四个月零十二天,司马光、苏辙等三十人也受到株连,苏轼的文章诗词被大量毁掉,“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凡是文字狱横行之日,即是文化惨遭浩劫之时,这是万古不废的历史教训。乌台诗案已经过了九百馀年,如今看来,这首诗依然是一首好诗。它希望人们:在明处要正直,在暗处也要正直。这是人的有价值的精神和品格。
注释
双桧(guì):即桧树,桧、指桧柏、圆柏,深根性植物。本意为这两棵桧树是古树、古桧,枝干呈“卧龙状”,蟠曲伸张,主根一直向下深入,一幅昂扬之态。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
苏轼
宋1037—1101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苏老泉长子,苏颍滨兄。与父、弟合称「三苏」,故又称「大苏」。宋仁宗嘉祐二年(西元1057年)进士。嘉祐六年(西元1061年),再中制科,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宋英宗治平二年(西元1065年),召除判登闻鼓院,寻试馆职,除直史馆。治平三年,父卒,护丧归蜀。宋神宗熙宁二年(西元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权开封府推官。熙宁四年(西元1070年),上书论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丰二年(西元1079年),移知湖州,因诗托讽,逮赴台狱,史称「乌台诗案」。狱罢,贬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元丰四年(西元1081年),移汝州团练副使。元丰八年(西元1085年)春,得请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寻召除起居舍人。宋哲宗元祐元年(西元1086年)迁中书舍人,改翰林学士兼侍读。元祐四年(西元1089年),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会大旱,饥疾并作,东坡请免上供米,又减价粜常平米,存活甚众。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东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东西三十里修长堤,民德之。元祐六年(西元1091年),除翰林学士承旨,寻因谗出知颍州,徙扬州。后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绍圣元年(西元1094年),贬惠州。绍圣四年(西元1097年),再贬儋州。累贬琼州别驾,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西元1100年)赦还,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建中靖国元年(西元1101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按:东坡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已入西元1037年)。宋孝宗时谥文忠。东坡于文学艺术堪称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淸新畅达,与欧阳文忠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山谷并称「苏黄」;作词开豪放一派,变词体绮靡之风,下启南宋,与辛稼轩并称「苏辛」;工书,擅行、楷,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山谷、米元章、蔡君谟并称宋四家;画学文与可,喜作枯木怪石,论画主张神似。有《东坡集》四十卷、《东坡后集》二十卷、《和陶诗》四卷、《东坡七集》、《东坡志林》、《东坡乐府》、《仇池笔记》《论语说》等。《全宋诗》东坡诗,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为底本。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甲)、宋刊半叶十二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乙,集甲、集乙合称集本)、宋眉山刊《苏文忠公文集》(残,简称集丙)、宋黄州刊《东坡先生后集》(残,简称集丁),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简称集戊)、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简称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顾景繁《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甲)、宋景定补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乙,施甲、施乙合称施本)、宋黄善夫家塾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甲)、宋泉州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残,简称类乙)、元务本书堂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丙,类甲、类乙、类丙,合称类本)、明成化刊《东坡七集》(简称七集)、明万历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简称外集)、清查初白《补注东坡编年诗》(简称查注)、清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简称合注)。参校资料一为金石碑帖和著录金石诗文的专著的有关部分;一为清人、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其中有何义门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苏诗》(简称何校),卢檠斋、纪晓岚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别简称卢校、纪校),章茗簃所校缪艺术风覆明成化《东坡七集》(简称章校)。卷四八所收诗篇除《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外,还分别采自《春渚纪闻》、《侯鲭录》等书,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四九卷。生平见《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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