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还 其三公之還 其三

[宋] 曾丰 · 诗

有平仄

简体

公之还,

谓常还兮,

独不谓公害。

弹鼌冠,

斯传于驲,

尚行于鹓。

何以居之,

宰臣曰囏。

岂无鸡舌,

辅以麋丸。

于逶于蛇,

与鼌为羽翰。

岂无辟水,

枕以桥门。

于𩤛于卬,

与士为芝兰。

天子曰咈,

唯才是论。

胡为乎天骥,

而豢之阑。

胡为乎隋珠,

而藉之弹。

厥居惟闶,

厥立惟胖。

斯珮斯环兮,

毕我鼎彝之残兮。

繁體

公之還,

謂常還兮,

獨不謂公害。

彈鼂冠,

斯傳于馹,

尚行于鵷。

何以居之,

宰臣曰囏。

豈無雞舌,

輔以麋丸。

于逶于蛇,

與鼂爲羽翰。

豈無辟水,

枕以橋門。

于𩤛于卬,

與士爲芝蘭。

天子曰咈,

唯才是論。

胡爲乎天驥,

而豢之闌。

胡爲乎隋珠,

而藉之彈。

厥居惟閌,

厥立惟胖。

斯珮斯環兮,

畢我鼎彝之殘兮。

平平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仄○平平。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平平,仄平平仄仄。 仄平仄仄,仄仄平平。 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 平仄仄仄,仄平仄○。 平平平平仄,平仄平平。 平平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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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丰

宋1142—?

曾丰(一一四二~?)(生年据本集卷九《端午家集》“自我生壬戌”推定),字幼度,号撙斋,乐安(今属江西)人。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淳熙九年(一一八二)知会昌县。十六年,知义宁县。宁宗庆元改元(一一九五)时,知浦城县。历隆兴、广东、广西帅漕幕,通判广州,知德庆府。享年近八十。有《撙斋先生缘督集》四十卷,宋时曾版行,已佚,元元统间五世孙德安欲重刻,未果。明万历间选刻为十二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缘督集》二十卷。今存清抄本四十卷,似仍为宋本之旧。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及《道园学古录》卷三四《曾撙斋缘督集序》。 曾丰诗,以清抄本四十卷(藏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明万历选刻本(简称明本)、丁丙跋抄本(简称丁本)。由于底本文字错譌衍夺极多,凡明确无疑之错譌,据校本径行校改。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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