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还 其二公之還 其二

[宋] 曾丰 · 诗 按句式推定:八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公之还,

谓常还兮,

独不谓公害。

峨粤冠,

上意我东,

南忧谁宽。

伊素若赤,

维翰维藩。

校妥尔寝,

甿恬尔餐。

伊碧若朱,

维幢维幡。

外藻曾几,

中渠殆单。

肆是蛮狃,

申之瘴奸。

里之知之,

宁是弗言。

上之听之,

宁是弗叹。

斯赐斯环兮,

𨔤我湘漓之干兮。

繁體

公之還,

謂常還兮,

獨不謂公害。

峨粵冠,

上意我東,

南憂誰寬。

伊素若赤,

維翰維藩。

校妥爾寢,

甿恬爾餐。

伊碧若朱,

維幢維幡。

外藻曾幾,

中渠殆單。

肆是蠻狃,

申之瘴奸。

裏之知之,

寧是弗言。

上之聽之,

寧是弗嘆。

斯賜斯環兮,

𨔤我湘漓之干兮。

平平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平仄仄仄,平仄平平。 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 仄仄平仄,○平仄平。 仄仄平仄,平平仄平。 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平仄仄○。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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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丰

宋1142—?

曾丰(一一四二~?)(生年据本集卷九《端午家集》“自我生壬戌”推定),字幼度,号撙斋,乐安(今属江西)人。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淳熙九年(一一八二)知会昌县。十六年,知义宁县。宁宗庆元改元(一一九五)时,知浦城县。历隆兴、广东、广西帅漕幕,通判广州,知德庆府。享年近八十。有《撙斋先生缘督集》四十卷,宋时曾版行,已佚,元元统间五世孙德安欲重刻,未果。明万历间选刻为十二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缘督集》二十卷。今存清抄本四十卷,似仍为宋本之旧。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及《道园学古录》卷三四《曾撙斋缘督集序》。 曾丰诗,以清抄本四十卷(藏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明万历选刻本(简称明本)、丁丙跋抄本(简称丁本)。由于底本文字错譌衍夺极多,凡明确无疑之错譌,据校本径行校改。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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