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捕虎行

[宋] 滕岑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世无壮士力扼虎,

群虎食人人莫御。

上官付之无奈何,

悬赏谩令招猎户。

猎户徒能逐麕麂,

初非法中虎匠比。

心胆既怯赏又轻,

谁肯向前判一死。

官遣弓兵相助佐,

猎户见之气先挫。

心忧得赏为所分,

眼见有虎容渠过。

弓兵散在村落中,

村民鸡犬为一空。

四足之虎未可捕,

两足之人与虎同。

真虎为患时一出,

人虎为患朝连久。

东乡闻虎在西隣,

人虎又向西乡集。

野外晡时即掩关,

椎苏不复更登山。

人虎难避愈真虎,

纵为虎食不闻官。

繁體

世無壯士力扼虎,

群虎食人人莫禦。

上官付之無奈何,

懸賞謾令招獵戶。

獵戶徒能逐麕麂,

初非法中虎匠比。

心膽既怯賞又輕,

誰肯向前判一死。

官遣弓兵相助佐,

獵戶見之氣先挫。

心憂得賞爲所分,

眼見有虎容渠過。

弓兵散在村落中,

村民鷄犬爲一空。

四足之虎未可捕,

兩足之人與虎同。

真虎爲患時一出,

人虎爲患朝連久。

東鄉聞虎在西隣,

人虎又向西鄉集。

野外晡時即掩關,

椎蘇不復更登山。

人虎難避愈真虎,

縱爲虎食不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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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岑

宋1137—1224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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