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徐谷三绝 其三贈徐谷三絕 其三

[宋] 滕岑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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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林间对酒巵,

不嫌俗物亦伸眉。

江湖若许同归去,

能为先生理钓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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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林間對酒巵,

不嫌俗物亦伸眉。

江湖若許同歸去,

能爲先生理釣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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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岑

宋1137—1224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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