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四首 其一

[宋] 项安世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AI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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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司马欲兵夫子,

哥利王曾刃释迦。

血面何须尤坠地,

赤心终不怨镆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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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司馬欲兵夫子,

哥利王曾刃釋迦。

血面何須尤墜地,

赤心終不怨鏌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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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宋国司马想要对夫子动兵,歌利王曾用刀加害释迦。血流满面何须怨恨坠地(而生为人身),赤诚之心终究不怨恨镆铘宝剑。

注释

宋司马:指宋国司马桓魋,曾欲加害孔子。 哥利王:即歌利王,古印度国王,曾割截释迦牟尼的身体,见《金刚经》。 尤:归罪、责怪。 镆铘(mò yé):古代宝剑名,此代指加害的兵刃。

赏析

此诗连用儒释两家的受害典故立论。前二句说宋国司马桓魋曾想对孔子动武,歌利王曾用刀加害释迦——两位圣人皆遭无端之难。后二句由此设论:血流满面,何须埋怨自己坠地而生;一片赤诚之心,终究不怨恨加害的刀剑。「镆铘」以名剑代指兵刃,「赤心」与「血面」相映,是就身受而论心。全诗借圣贤安于患难、不怨不尤之事,抒写身处横逆而不改其诚的态度,议论坚定,用典贴切,两典并举而归于一种克己不怨的胸怀。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2 01:20:08。

项安世

宋?—1208

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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