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二首 其二讀史二首 其二

[宋] 周必大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洪乔晋名士,

耻为致书邮。

扁舟石头路,

百函委湍流。

惠固有不费,

俛从谅何尤。

性也倘自异,

却之尚为优。

奈何负诺责,

而令任沉浮。

天报在尔子,

晚解桓温仇。

答谢岂不审,

何至空函投。

坐此竟弃绝,

侘傺归山丘。

乃知网恢恢,

小恶靡不酬。

寄语轻薄子,

勿贻子孙忧。

繁體

洪喬晉名士,

恥爲致書郵。

扁舟石頭路,

百函委湍流。

惠固有不費,

俛從諒何尤。

性也倘自異,

却之尚爲優。

奈何負諾責,

而令任沉浮。

天報在爾子,

晚解桓溫仇。

答謝豈不審,

何至空函投。

坐此竟棄絕,

侘傺歸山丘。

乃知網恢恢,

小惡靡不酬。

寄語輕薄子,

勿貽子孫憂。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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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

宋1126—1204

周必大(一一二六~一二○四),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年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祖诜通判庐陵(今江西吉安),因家焉。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调徽州司户参军。二十七年,举博学宏词科,差充建康府教授。三十年,召为太学录,累迁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兼权中书舍人兼权给事中。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因缴驳龙大渊、曾觌除知合门事,奉祠。乾道四年(一一六八),起知南剑州。六年,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八年,兼权中书舍人时以事奉祠。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敷文阁待制、侍讲,累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七年,除参知政事。九年,除知枢密院事。十六年,由左丞相出判潭州。绍熙四年(一一九三),改判隆兴府。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未几,为韩侂胄指为伪学罪首。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开禧三年(一二○七),赐谥文忠。生平著书八十一种,有《平园集》二百卷。事见本集卷首年谱,《宋史》卷三九一有传。 周必大诗,以清黄丕烈校跋并抄补明抄《周益文忠公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宋开禧二年刊本(简称宋本,原藏日本静嘉堂文库),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底本校者校补及异文甚伙,部分有判断,不少仅罗列未定。整理时凡异文与宋本相同,文义且无窒碍者,概从宋本。四库本错夺衍倒极多,而编次较底本、宋本合理,从四库本。编为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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